身為逃避型依附者,我很難跟人建立深刻的親密關係。保持距離是種防衛機制,時常處於想被瞭解,但害怕受傷害的矛盾情懷裡。
上大學後,日子忙於社團和實習,也認識一群讓自己能敞開心扉的朋友們。
我們一起分享快樂與悲傷,和對未來人生的徬徨。起初覺得很開心有人懂自己的煩惱,後來卻因為言語衝突,開始產生自我懷疑和否定。
因為存在深深自卑,當時的我覺得對方說的都是對的。我不夠漂亮、不夠優秀,也沒有什麼錢,再怎麼看,確實就如對方所說的,沒有什麼值得稱讚、和值得被好好對待的地方。
那大概是我人生最黑暗的時刻。第一次向人交出我的內心,卻被深深地劃下一刀,躺臥在黑暗中顫抖著。
(詩篇18:28) 你必點著我的燈;耶和華我的 神必照明我的黑暗。
在連自己都厭惡自己的時刻,是鄭明析牧師向我教導聖三位和耶穌,引導我來到 神的面前。
鄭明析牧師說:「以前覺得自己長得太醜,還打破鏡子,邊哭邊鬧地說:『為什麼我長得這麼醜?』
但我們出生時,就已經是 神特質的作品了,是無法拿來評價的。 神所創造的人都是美麗的。不過,關鍵是自己要造就內心。不要光是責怪自己的臉蛋,也不要責怪自己的任何一切。 神會無條件看著內心來動工。」
透過他的教導,我才明白原來人的對待和愛是多麼地不完全,原來我在 神的眼中,不論是醜是胖、是多麼地不堪,祂都無條件地往我的方向注視著我、靠近我。
(詩篇27:1) 耶和華是我的亮光,是我的拯救,我還怕誰呢?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,我還懼誰呢?
人跟人之間最重要的是距離,如同太靠近太陽會被燒到一般,太靠近人也會被對方的言行燙到。
鄭明析牧師傳達的話語中提到:「一旦染上黑暗的病,該動手術的就要動手術才能痊癒;該治療的就必須治療。要屬於 神才能完全得醫治。必須從死亡的黑暗中脫離,來到生命的光芒之中。」
曾以為經歷這些事情後,我沒有辦法再靠近人,包括接納我自己。但認識 神後,發現我能毫無保留地將自己的內心交給 神,祂成為我的倚靠,所以自己能更加真實地面對自己,也不畏懼再次對人敞開心門。
(以賽亞書 60:19) 日頭不再做你白晝的光,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,耶和華卻要做你永遠的光,你 神要為你的榮耀。
我沒有這個世界所期待的名譽和美貌,是 神看穿我的靈魂與骨隨,照亮我的黑暗,接住我的喜悅和軟弱,成為我的力量和光。
(啟示錄 22:5) 不再有黑夜;他們也不用燈光、日光,因為主 神要光照他們。
見證人:鄭伊真